各教学科研单位:
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和世界汉语教学学会联合发布,旨在加强国际中文教育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构建国际中文教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科研创新体系,推动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世界多元文化互学互鉴搭建友好交流协作平台。现将我校2024年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国际中文教育相关领域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具有理论性、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聚焦国际中文教育发展过程中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能为决策提供较高的参考价值。
二、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独立开展或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丰富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经历;
(四)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五)青年项目:申请人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4年6月14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主要面向在岗或离任的赴外中文师资、管理人员;
(六)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七)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八)支持海外一线在岗国际中文教师申报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
三、课题申报条目
《2024年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分为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为重大项目选题,方向性条目为重点、一般、青年项目选题。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 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资助金额
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20万元,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申请人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及我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课题完成时限
重大项目研究一般为3年,重点、一般项目研究一般为2年,青年项目研究一般为1—2年。
六、课题申报具体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4年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 2 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请。
(二)已主持语合中心各类研究项目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语合中心新的研究项目;已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三)承担过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青年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青年项目。
(四)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作为语合中心多个研究项目的结项材料。
(五)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语合中心课题项目,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须通过3年(含)以上,并作出较大修改。申请时须提交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新增内容超过 40%。
(六)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语合中心课题项目。
七、课题评审方式及执行要求
申报课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和《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3 年内不得申报语合中心课题项目。
申报课题评审方式包括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通讯评审重点就项目申请的研究内容、思路方法、预期成果等论证部分进行评审。会议评审综合考察课题论证情况、申请人和参与人的研究经历、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研究内容是否获得其他资助等。
通过评审正式批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 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立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课题负责人须向语合中心提交立项回执,逾期未提交的取消立项。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项目研究完成后不按规定进行鉴定结项或不提交研究成果的,项目研究逾期未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的,未认真执行研究计划导致无法结项的。凡被终止实施的项目,由责任单位追回已拨付全部或部分经费,项目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报语合中心课题项目。
具体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
八、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需登陆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ui/start/#/login),在线申报并且导出纸质版《申请书》,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需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二)申报人检查《申报书》内容无误后,提交至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科研秘书。
(三)2023年6月11日16:00前,请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请书及申报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统一送至鼎新楼A626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jdhb@jlu.edu.cn。因学校审核需预留时间,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申报人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盖章版申请书。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书纸质版由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统一寄送至语合中心。
九、咨询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10-58595927
申报条件咨询:010-58595773
电子邮箱:gjzwjy@chinese.cn
项目申报资格及管理问题咨询:
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办公室 王绍玲
联系电话:85166567
电子邮箱:jdhb@jlu.edu.cn。
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