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文件,是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和学生课程学习考核的重要依据,是教师教学和选编教材的主要依据。
由于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近年来新开课程增多,课程内容变化也较大,许多课程的教学大纲需要重新制订;鉴于部分专业培养计划在课程设置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调整,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使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达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学院决定在2009版已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全面制订(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一、制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
(一)课程教学大纲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更新。要根据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适时、审慎修订。各教研室或课程组教师要认真研究、总结课程教学与改革实践经验,结合学校总的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合理、科学地制订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要求等。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要符合培养方案整体优化要求,应突出课程特点,其内容须根据该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处理好相关课程的分工和联系,避免课程内容间的重复和遗漏。
(三) 课程教学大纲要有高度的科学性、思想性、实践性,要将科学知识传播与能力培养、全面素质教育相结合,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内容选择和教学方法上为学生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 课程教学大纲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编写必须由学院统领,各系、所组织进行,新编或修订过的教学大纲须经学院(教学部)教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教师个人无权私自改动教学大纲。
二、制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具体要求
(一) 本次课程大纲修订,要求与2013版培养方案协调一致,反映新的培养方案的教学思想,要注意各门课程内容上的整合及合理的衔接,保证教学内容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二) 在两届培养计划的调整中,部分带有实验环节的课程,学院根据近几年实验条件的改善,对实验学时进行了调整。教师在修订实验教学大纲时,要与课程教学大纲在教学内容设置和学时规定方面要一致。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等)的教学大纲也要根据新的培养计划制订(修订)
(三) 为了使学院各系、所在制订(修订)教学大纲时,明确任务归属,不出现重复和遗漏课程的现象,学院要求将本单位承担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列出,各单位在制定(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时,严格按照附件中的课程信息规定。对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和学分不同、实验学时不同的课程要分别编写大纲。
(四) 本次课程大纲的修订只对2013版本科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
(五) 对于跨学院开设的课程,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各系、所要根据开课专业所在学院的要求编写。
(六) 课程教学大纲要通过教研室或课程组充分论证后,形成定稿。各负责人必须按格式要求编写,注意语言叙述的流畅,避免错别字,学院教务办不再进行文字校对。
(七)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是教育部进行本科教学评估的必备材料,要求各系、所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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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